離婚回娘家!大嫂趕人「要我租房住」 3年後買房再婚「接到娘家通知」

01

有人曾經說過,女人的娘家是用錢鋪出來的。
當你沒錢又離婚的時候,你連娘家的門都進不去。

我曾以為自己是個例外,畢竟從小到大,我就是父母嘴裡的乖乖女,聽話懂事又孝順。

畢業後,我賺的第一份工資,不是給自己買衣服化妝品,而是興沖沖給父母寄了回去,以求得到父母的認可和讚許。

之後多年,我每月雷打不動地給父母寄回去2000塊錢人民幣(約台幣8700)生活費。
雖然我很清楚,這筆錢,父母只是轉了下手,很快又會補貼到哥嫂身上。

示意圖劇照

02

可饒是如此,當我結婚3年,卻因為懷不上孩子而被婆家人逼著離婚時,父母卻沒有站在我這邊。

父母先是勸我繼續忍讓,說每段婚姻都有好與壞,生不出孩子又不是你的錯。
見我不肯打消離婚的念頭,又拿父母之恩來說事,說你要是離婚了,住哪裡?

父母的顧慮,我很清楚,可我還是很固執地離婚了。
離婚後,我帶著僅存不多的10萬塊錢人民幣(約台幣43萬)存款,灰溜溜回了娘家。

我以為自己狼狽又落魄的樣子,會被父母哥嫂接納。
結果,當我敲開哥嫂家時,父母只是站在門外,一聲不吭。

而嫂子卻站在門口,攔著不讓進來,說離婚的小姑子回娘家,會給娘家人帶來晦氣,你還是出去租房住吧,這樣對大家都好。

03

看著父母欲言又止的表情,我心裡在滴血。
直到此刻,我才明白,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會疼愛孩子。

於是,就這樣,我連娘家門都進去,就被趕了出去。
我到處找房子,安頓好了自己,又馬不停蹄繼續努力搬磚。
沒有後路的我,沒有資格說苦說累。

一個人在外面租房住,雖然苦點累點,但勝在自由。
而每月給父母的生活費,我也從2000降到了1000。
為此,媽媽還特意上門找了我兩回。

媽媽再來第三回的時候,我乾脆就取消了生活費。
父母要什麼就給他們買什麼,逢年過節會給紅包,其餘時間,分文不給。
不是我心狠,不孝順,而是我不想白白便宜了父母背後的嫂子。

04

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,雖然情場失意,但好在我職場也開始得意了起來。

經過我多番努力和打拚,我終於得到了夢寐以求的職位。
升職加薪,讓我的自信倍增,還給自己買了一套房子。

對於女人而言,有一套自己的房子,有一個自己的家,我就有了安全感和後路,誰也沒資格再隨便把我趕出家門了。

與此同時,更為自信大方的我,也吸引到了同樣離異沒有孩子的趙林。

雙方同病相憐,興趣愛好相似,一來二去,我們就確定了戀愛關係。

而在這段關係,我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滿足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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