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過五十,家庭最大的悲哀不是窮,而是出現這兩種「親人關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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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種關係:「你」一輩子都是債權人,總能認為自己被親人虧欠,有恃無恐地討債。

債權人是給別人或者公司提供物質、金錢的人。
作為債權人,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到貨款。

你已經是有錢有勢的人了,但是你認為大家庭虧欠了自己,父母太偏心,兄弟姐妹太惡毒,需要去討一些「公道」回來。

我見過這樣的一位老鄉,自己有存款百萬,卻常常回到 老家,向弟弟要錢。
因為弟弟承接了父母的五畝果園,說好每年給老鄉一千承包費用。

事實上,果園一年的收入,也就三五千,弟弟家也很窮困。

老鄉理直氣壯地說:「如果不給錢,果園就要分開,一分為二。
我承包給別人。


老鄉還找到八十多歲的父母,大聲質問:「當初,是你們不讓我上大學的。
現在好了,要我養老,好意思嗎?」

父母把老屋留給他,他卻說:「就這兩間房子,能抵消我的痛苦嗎?

你們啊,都偏心弟弟......」

回到城裡,老鄉也責怪兒子,不懂事,工作不好,月收入不高,甚至讓兒子每個月拿出一千元,放在自己的口袋裡。

自己什麼都有,卻反覆向親人索要東西,把父母虧欠自己的理由,找出來,反覆說起;對於兄弟姐妹的傷害,總是在翻舊賬,認為兄弟姐妹應該補償自己。

在大家庭里,當債權人太久,就會特別累,任何親人都不讓自己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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