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表的最左列的能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鈉是我國要求必須標註的,我們稱之為強制標示的「1+4」。
食品中其他成分如「鈣」、「鐵」、「維生素 A」等,是否需要展現,則由企業根據產品特點自願標示。
營養成分表中間列標示的數值為對應的含量數值,一般以每100g和/或每100ml和/或每份的含量來表示。
表中最右列為該產品中各營養素的含量占其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(NRV%)。
由於消費者很難從數字表面看出食品中某一種營養素的高低,而如果以百分含量來表示,則很好理解。
比如,上述100g堅果中的脂肪含量為44.8g,經計算占脂肪NRV的百分比為「75%」,則認為如果吃100g這個產品,大概能夠滿足成人一天所需脂肪的 75%(由於每個人的身高、體重、體力活動水平等不一樣,需求量有差異),所以如果再吃其他含脂肪多的食物就要適當控制了。
5/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