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人,在團隊出現問題時,他們不是忙著找替罪羊,就是極力推卸責任,理由千奇百怪,卻從未見他們主動攬責。
這樣的人,無事時熱情洋溢,有事時薄恩寡義,實在無法探究此人的真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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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的行為導致的結果就是,只要自己不想負責,就會將所有事推得一干二凈,絲毫不顧及事態的發展,甚至不想後果,也不在意最終的結局。
與這樣的人共事,就等於失去了事情或者項目發展的主動權,因為對方隨時有可能為了自己而破壞,甚至摧毀整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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