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黃嘉千提出12項指控,夏克立提出8點反駁對方。
(圖/中時資料照)
四、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,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影片誹謗事宜,黃嘉千拒絕交談,也未將他的信用卡開卡,導致他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,無法以信用卡叫餐,也沒有足夠現金,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。
期間,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、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,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,其行為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。
五、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,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,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。
2021年1月3日,他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,對方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,他表示依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,可隨時前來,兩人因此大吵,夏克立隨後離去。
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
2/3